函轉嘉義縣衛生局-有關中聯油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大豆沙拉油超出衛生標準案,下游加工製品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有關中聯油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大豆沙拉油超出衛生標準案,下游加工製品處理原則說明如下。
※ 說明:
一、有關中聯油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產製之大豆沙拉油超出衛生標準案,下游加工製品處理原則如下:
(一)使用受影響大豆沙拉油製成之下列產品應於115年7月6日24時前完成下架:
1、原型油品:例如調和油。
2、使用受影響之大豆沙拉油含量20%以上之加工製品。
(二)非屬前點所述產品,業者應於115年7月6日24時前自主揭露產品資訊。
二、使用受影響油品製成之原型油品(如調和油)及使用受影響油品含量20%以上之加工製品,應完成預防性下架,並請業者提供相關產品資訊予本局,以利掌握產品流向及下架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