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嘉義縣政府「110 年嘉義縣庶民產業振興獎勵計畫 」
本縣夜市、公民有市場、商圈、合法觀光工廠、 振興市集、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旅宿業及餐飲業,確實有在本縣實際營業事實者且應符合下列規定,其中合法觀光工廠、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餐飲業及旅宿業僅能以公司或商號資格申請。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委託辦理《餐飲管理儲備幹部訓練班》 開訓時間:109年08月03日結訓時間:10…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0310號 主旨:訂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2156號 主旨: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
主旨:預告修正「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 公告…
台灣優良食品發展協會舉辦 110年金帽獎「FDA優良廚師、新秀廚師」選拔活動報名(5/7截止) 依據本會承接衛…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