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主旨: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
公告事項:公告訂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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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302033號 「餐飲業入門知識指引」草案如…
預告廢止「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為空氣污染行為」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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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食品技師協會-客訴與危機處理實務教育訓練 食品良好衛生作業規範準則要求建立『產品申訴處理』程序;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