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Q碰券」經費核銷說明文件及懶人包

「Q 碰券」經費核銷說明文件

一、「Q 碰券」由嘉義縣文化觀光局(下稱本局)印製,由參與「安心旅遊」 旅宿業者協助發放給自由行旅客每房 300 元 Q 碰券(面額 50 元*6 張), 其中 100 元得用以住宿折抵,或全部用於參與本方案之特約店家消費, 得全額折抵,但不找零,使用期間自 109 年 7 月 15 日起至 109 年 10 月 31 日止。

二、「Q 碰劵」背面需有發放單位及旅宿業兩個欄位蓋用戳章始生效;撕毀、 污損嚴重致難以辨識者不得使用、核銷。

三、業者收到 Q 碰券向本局請款需開立發票或收據,因此無須開立發票或 收據予旅客,僅就消費金額之差額部分開立即可。例如旅客單筆消費 500 元,其中 300 元使用 Q 碰券,僅需開立 200 元發票或收據予旅客。

四、核銷期限:活動期間得隨時檢據請款應備文件向本局請款,最遲應於活 動結束後 1 個月內(即 109 年 11 月 30 日前)向本局請款核銷。

五、請款應備文件如下:

1.請款申請表(如附件 1)

2.領據(如附件 2)

3.請領金額之發票或收據正本(不得開立抬頭或統一編號) (如附件 3)。

4.回收之 Q 碰券(請黏貼如附件 4)。

5.匯款帳戶存摺影本(戶名與業者名稱或負責人相同)。

六、本文件請至本局官網/公告事項/「『Q 碰券』經費核銷說明文件」下載 使用。或掃描 QR Code 下載。

本局諮詢電話:05-3628123#383、390, 傳真:(05)3621913;E-mail:Qchiayi300@gmail.com

※ 相關檔案請至以下網站下載

https://www.tbocc.gov.tw/ModuleMsg/News_Detail.aspx?id=45773&page=1&&SearchPagSize_Data=20&SearchDisplay=close&SelectData_KeyWord=all&NewsClassID=93&lan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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