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嘉義縣政府「110 年嘉義縣庶民產業振興獎勵計畫 」
本縣夜市、公民有市場、商圈、合法觀光工廠、 振興市集、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旅宿業及餐飲業,確實有在本縣實際營業事實者且應符合下列規定,其中合法觀光工廠、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餐飲業及旅宿業僅能以公司或商號資格申請。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9月10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302033號 「餐飲業入門知識指引」草案如…
公告日期:113年9月11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131300024號公告 https://cy-food….
函轉珮庭整合傳播顧問公司 敬邀參與2021「國產羊肉創意料理暨國產羊乳多元化商品」競賽 詳情請見:https:…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9月2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2564號 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FDA食 字第1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