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嘉義縣政府「110 年嘉義縣庶民產業振興獎勵計畫 」
本縣夜市、公民有市場、商圈、合法觀光工廠、 振興市集、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旅宿業及餐飲業,確實有在本縣實際營業事實者且應符合下列規定,其中合法觀光工廠、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餐飲業及旅宿業僅能以公司或商號資格申請。

主旨:修正「複合輸入規定含『F01』貨品分類號列表」,並溯及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依據:食品…
一、為促進青年就業技能,選拔青年職場新秀,本府於110年賡續辦理第6屆「臺中市政府促進青年就業技能職場新秀選拔…
食品製造工廠衛生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修正條文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社團法人台灣食品技師協會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訓練課程基礎班【開南大學班】 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是世界公認管理食品衛生…
主旨:預告修正「美國及加拿大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第二款。 公告…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0310號 主旨: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