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嘉義縣政府「110 年嘉義縣庶民產業振興獎勵計畫 」
本縣夜市、公民有市場、商圈、合法觀光工廠、 振興市集、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旅宿業及餐飲業,確實有在本縣實際營業事實者且應符合下列規定,其中合法觀光工廠、促參案標的營運廠商、餐飲業及旅宿業僅能以公司或商號資格申請。
【臺灣炒飯王-全民潮味對決之戰】 為提高傳統米食價值感,創造更多元稻米加工產業價值鏈…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31300891號 主旨:修正…
主旨:公告修正「輸入規定『508』貨品分類號列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16…
國產雜糧料理競賽登場囉!農糧署為了推廣國產雜糧產品的創新和廣泛運用,給消費者更多健康、安心、好吃又無負擔的新選…
函轉嘉義縣衛生局 ※ 歡迎各會員及店家申請嘉義優鮮標章:https://www.chiayum.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