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二十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資料來源:FDA
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108.3.14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0523號 附…
國產雜糧料理競賽登場囉!農糧署為了推廣國產雜糧產品的創新和廣泛運用,給消費者更多健康、安心、好吃又無負擔的新選…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111年6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
主旨:預告修正「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
函轉珮庭整合傳播顧問公司 敬邀參與2021「國產羊肉創意料理暨國產羊乳多元化商品」競賽 詳情請見:https:…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1626號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