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1626號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資料來源:FDA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溯及自111年6月1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
食藥署研究調查發現,一些市售的布口罩,具有阻擋飛沫的效果,健康民眾在通風環境或開放空間,與人距離一公尺以上時,…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2156號 主旨: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9月1日召開第37次會議,經勞、資、學、政四方委員討論,獲致結論:綜合考量消費者物價指數年…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109年度營養保健食品業者GMP驗證制度說明會(台中場) 【會議目的】為精進我國營養…
※ 依據本會承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0年度「辦理優良餐飲從業人員表揚及年菜記者會計畫」辦理。 ※ 茲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