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1626號
主旨: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條。
公告事項:本次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增修訂摘要表」如附件1,「中華民國輸入規定F01、F02貨品分類表」如附件2。
資料來源:FDA
主 旨:預告修正「中華民國輸入規定 F01、F02 貨品分類表」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
有關近期盛傳「因為政府要納管,未來可能吃不到夜市烤魷魚了」等情事,簡述如下: 1. 食品高溫加工時可能會產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9月28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302156號 主旨:修正「食品業者投保產品…
為促進青年就業技能,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將辦理111年度職人傳承新秀選拔活動,歡迎全國技藝職人及新秀踴躍參賽。 選…
預告廢止「從事烹飪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為空氣污染行為」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正值疫病流行期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主動於食藥闢謠專區刊登相關多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