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訂定「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草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1220號

附件:「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之pdf檔各1份

主旨:預告訂定「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三、「食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計畫實施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 (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8058
     (四)傳真:02-2653-1062
     (五)電子郵件:geanney@fda.gov.tw

資料來源: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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