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務工作

本會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並獲嘉府社一字第一四五號立案。

壹 、前 言

一、本會成立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迄今已有七十七年之久,並改選達二十八屆之多,於這漫長的七十七年來,歷屆先進幹部及會員們、同心協力、履艱步辛,為本會投注最大的關懷及努力,以拓展會務,又本會於民國七十四年間會員數已達法定人數,因此會員大會由第十六屆起改為會員代表會。

二、本會會館係於七十八年八月間經由理、監事所組成之籌備委員會,審慎研議通過後撥款所購置,以因應會員、日漸增加、會務日趨繁重之需,並期爾後本會會務推展更加落實光大。

三、本會成立迄今,舉凡會員子女獎學金之設立並申請聯合會有關之國中、高中、大學(專)、研究所等獎學金。舉辦年度國內外自強或聯誼活動以及專業講習、幹部訓練等經常工作,無不求其貫徹如一以落實年度計劃,此外歷屆理、監事們為表達對會員的關懷,均將會議費轉作「自強基金」於會員住院時前往慰問、致贈禮品,祝其早日康復。又本會為飲水思源,追懷廚師始祖,故每年於聖誕千秋時,舉辦司命灶君祭典大會暨會員聯歡餐會,並於會中表揚模範勞工。本會幹部及顧問於七十五年間,本著人飢己飢、人溺己溺之精神並開全縣各工會之先例成立急難救助基金,為會員及社會大眾盡一份關懷。

貳 、會務工作簡報

一、總務
(一)文書管理:
1 .依公文處理正常程序確實處理,掌握時效。
2 .分層負責

(二)人事管理:
1.依「工會會務工作人員管理辦法」確實辦理,並依法陳報主管機關核備。
2.本會現設總幹事一人總理會務, 秘書一人、組長一人、幹事三人。

(三)財務管埋:
1.遵照「台灣省各級人民團體財務處理辦法」辦理。
2.年度收支預算均提會員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後陳報主管機關核備。
3.本會各項經費收支均力求撙節使用,審核嚴密,每三個月作成收支報告提理事會、監事會依序審查,並於年度終結時編年度收支總報告連用單據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查。

二、組織訓練
(一)會籍管理:
1.會籍管理是會務推展之基礎,甚者為求會籍管理,本會除建立會籍名簿並特重會員動態之登記核對。復於民國九十六年七月一日起至九十六年七月卅日止辦理全體會員籍總清查,徹底清查已轉業之會員或假借名義加入本會之非本業人員,予以輔導辦理退會轉其確實從業所屬之工會。
2.本會因會員日漸增多,會籍管理及會員聯繫工作益愈繁重,為求提昇工作效率,加強服務,特經理、監事會討論通過,斥資購置電腦設備,並針對會務切實需要與長遠發展,委請專人設計軟體,克已正式上機作業,且於八十一年五月間增添設備,由單機作業改為網路連線作業。

(二)組織發展:
加強組織及發展為健全組織發揮功能,本會於全縣各鄉鎮共成立小組五十六個,以擴大會員參與會務,各小組除協助宣導本業勞工朋友入會,並積極配合辦理多項工作,充份達到「以工作結合幹部,藉幹部落實工作」之理想。

(三)幹部整建及運用:
1.本會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理事九人,候補理事三人。
2.本會監事會設監事會召集人一人,監事二人,候補監事一人。
3.第二十 六屆會員代表選出全國代表五人,會員代表五十六人,並由會員代表兼任小組長,於各鄉鎮成立小組,協助聯繫會員及推展工作。
4.不定期調訓各鄉鎮市小組長,實施會務講習,務求落實小組之聯繫,服務功能。
5.敦聘社會熱心人士成立顧問團,拓展本會社會資源。

(四)各種會議:
1.每年定期召開代表大會並於每年舉辦本業始祖司命灶君祭典大會暨會員聯歡餐會。
2.每三個月召開理事、監事會一次,臨時會則視實際需要隨時召開。
3.每半年召開一次小組長以上幹部聯席會議一次。
4.各委員會(由理監事分工組成之)分組訓、文宣、福利服務、總務四組,視需要隨時召開並交付任務。
5.會務人員每月召開一次會務檢討會。
6.除參加主管機關及上級工會各項會議,並與全省各友會保持密切聯繫,參加其代表大會。

(五)會員本業訓練及進修:
1.薦選幹部參加主管機關及上級工會舉辦之講習二十四次。
2.於年度計劃內針對會員需要編排各類講習訓練活動。

三、文康工作
(一)自強活動:
1.會員國內、外旅遊
2.農曆七、八月期間配合司命灶君祭典舉辦會員聯歡餐會,暨先賢追思會。
3.舉辦會員烤肉聯誼活動。
4.舉辦會員卡拉OK歌唱比賽。
5.提供會館以為會員平日聯誼之用。
6.法律知識免費諮詢服務。

四、公益及交誼活動
(一)舉辦慰問孤兒院、殘障院活動。
(二)配合嘉義縣家扶中心暨YMCA青年會、舉辦之愛心活動園遊會認捐攤位,所得捐做愛心基金。
(三)地方遇有發生天災事變時,捐助金錢以資救災。
(四)成立「愛心基金(不限會員)」,隨時捐助社會貧困急難民眾。
(五)與各友會舉辦聯誼活動,促進交流。

五、福利工作
(一)勞工保險:為保障會員工作安全、生活安定,確實辦理勞工保險及為會員爭取各項給付,並協助調解會員與醫院之糾紛。
(二)會員互助:成立「急難救助基金」協助會員紓困解難。(限會員)
(三)薦選適當人選參加全聯會、縣政府有關模範勞工表揚。並本會辦理模範勞工、有功人員、資深、乙丙級技術士表揚。
(四)其它
1.配合政府證照制度,輔導會員參加技能檢定考試。
2.協助會員申請勞工住宅貸款及修繕貸款。
3.於會員代表大會及收繳會費期間致贈精美紀念品。
4.配合九九重陽節,贈送敬老賀禮。
5.提供代筆、代書、調解、解答法令等服務。
6.會員子女教育獎助學金。